公司治理概述
本公司依照證券交易法、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及相關法規規範,建立本公司公司治理制度架構,除應遵守法令及章程之規定外,秉持並遵循著主要原則:保障股東權益、強化股東會職能、強化董事會及公司各委員會職能及功能、尊重利害關係人權益及提升資訊透明度。
公司治理主管:
本公司於民國111年12月23日經董事會通過任命財務長鄭淑菁協理擔任公司治理主管,鄭財務長已具備於公開發行公司財務、會計部門擔任主管職務達三年以上。
公司治理主管主要職責為依法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之會議相關事宜、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協助董事就任及持續進修、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協助董事遵循法令及其他依公司章程或契約所訂定之事項等。
民國113年相關業務執行如下:
- 辦理董事會及股東會相關事宜。
- 製作董事會及股東會議事錄。
- 辦理董事進修課程。
- 提供董事執行業務所需之資料。
- 辦理修訂公司章程及變更登記事務。
- 依本公司董事會績效評估辦法對董事會進行績效評估。
- 辦理法人說明會增加股東及大眾對於公司營運之資訊透明度。
- 檢視公司治理評鑑中未完成之項目並盡力符合評鑑標準。
公司治理主管進修情形:
本公司公司治理主管於民國111年12月23日新任,已依照法令相關規定於初任一年內進修18小時或以上,並於之後每年進修12小時或以上。113年進修情形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