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部稽核組織及運作
內部稽核的目的
實施內部稽核,其目的在於協助董事會及經理人檢查及覆核內部控制制度之有效性及衡量營運之效果及效率,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及作為檢討修正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內部稽核組織
本公司內部稽核單位直接隸屬董事會,稽核主管之任免,應經董事會通過,內部稽核單位編制員額包括稽核主管一人及三名稽核人員,前述員額並將依實際作業予以調整。
本公司依公司治理實務守則第三條規定,內部稽核人員之任免、考評、薪資報酬由稽核主管簽報董事長核定,公司治理實務守則已揭露於本公司官網公司治理專區中。
稽核人員皆具備證期局要求的適用資格並於每年持續進修內部稽核相關之專業課程,內部稽核人員名冊於每年的一月底前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中完成申報。
內部稽核的運作
稽核範圍
稽核範圍包括檢查及覆核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之適當及有效性,並適時提供改進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的實施及作為檢討修訂內部控制制度之依據。
稽核對象
稽核對象包括本公司所有單位及各子公司。
稽核方式
本公司依據金管會證期局所頒布的「公開發行公司建立內部控制制度處理準則」,建立「內部控制制度」及「內部稽核實施細則 」,作為內部稽核執行依歸。
稽核處針對本公司內部控制制度各項營運活動之控制作業,進行檢查以衡量現行內部控制之有效性、遵循程度及影響。各循環稽核之頻率及內容,係依法令規定及當時公司之內外之經營環境與風險評估後決定。
稽核報告
稽核處每年制訂年度稽核計劃,藉以檢查及評估內部控制執行情形,並適時提供改善建議,以確保內部控制制度得以持續有效實施。
稽核處於稽核完成後,出具稽核報告,並由稽核主管於董事會中報告執行狀況及結果,以落實公司治理之精神。此外,稽核處每年依規定覆核公司各單位及子公司之自行評估報告,併同前述內部稽核結果及改善情形,提供董事會及總經理評估整體內部控制制度有效性及出具內部控制制度聲明書之依據,此聲明書已依規定刊登於年報,年度內部稽核計劃、稽核計劃執行情形、內部控制缺失及異常事項改善情形等皆已依規定在公開資訊觀測站中完成申報。